「我啊,每次看到頭髮燙玉米鬚、背著肩包、穿咖啡色過膝褲、腳踩帆布鞋的大學生,都好想殺了他喔。」
十月的某一天,我認識的那個長髮飄逸的正妹同學,趴在教室桌上,拖著腮對我說。
「是喔,可是學校裡這種人還不少耶,為什麼想殺了他們呢?」我問。
「我也說不上來耶,可是只要這四種條件對到了我就會想殺了他,這禮拜我已經殺了兩個人了。」
長髮飄逸的正妹同學一邊翻著服裝雜誌一邊說。
「那還好我都穿運動鞋,不可以再殺人了喔。」我笑笑,假裝很理解她特殊的幽默感。
「對啊我也覺得很糟,我會盡量克制的。我們回家吧。」正妹同學拿起包包,我看見裡頭鏡子的反光。
穿插著無聊的笑語,我們並肩沿著斜坡往上走,感覺就像人人稱羨的情侶。
我看著視線前方,面前的上坡處可以看見一顆頭。
男生,頭髮燙玉米鬚。
我們繼續往上走,那男生往下走,我繼續看見他的上身。
背著肩包。
穿咖啡色過膝褲。
終於我看見他的全身,最關鍵的最後一項條件。
是帆布鞋。
我假裝沒事繼續講著笑話,正妹同學笑的花枝亂顫,沒注意到他。
我們跟那男生在斜坡上交會,跟頭髮燙玉米鬚、背著肩包、穿咖啡色及膝褲、腳踩帆布鞋的那個男生。
正妹同學瞬間從包包抽出發亮的尖刀,像拿鑰匙開門一樣地朝著擦肩而過的男孩頸動脈一插。
鮮血有一半灑在正妹同學飄逸的長髮、美麗的臉蛋、清新帶點性感的白T恤上。
我還沒反應過來,已經被她抓著手逃離案發現場,斜坡上其他下課的同學在我身後發出淒厲的尖叫。
正妹同學身上沾染的紅色搖晃著,所有的現實像是被扭曲了,我呼吸困難。
之後她沒有多提什麼,一如往常每天黏著我聊天。(當然鮮血已經洗掉了)
因為太不真實了我也不敢多問什麼,抱著異樣的情緒過了好幾天。
俗話說正妹做什麼事都是對的,可是正妹殺人理當與宅男同罪啊。
我決定開始閃躲她,也不想跟她交談或有任何瓜葛。
又過了幾天,我很早到學校做報告。
進了商管大樓的電梯準備上樓時,面前有個女生急忙跑了進來。
長髮依舊飄逸的正妹同學。
她看見我愣了一下,我也愣了一下。
好久沒跟她講話了,一時之間竟不知道要說什麼才好。
電梯門還沒關,沉默卻已經先蔓延。
「好像很久沒看到妳了喔。」我盡量用一般很久不見的老友會用的語氣。
她只是愣愣地一直看著我。
「我啊,現在看到穿西裝外套配T恤、背著肩包、穿牛仔褲配運動鞋的男生,都好想殺了他喔。」
大概一秒鐘之後,她恢復我們以往聊天時的笑容對我說。
「是喔,可是學校裡這種人還不少耶,為什麼想殺了他們呢?」我問,她說話的臉真的好美。
電梯門闔上,乾淨透明的電梯門映出她的背影和我今天的穿著。
改寫驚悚小說了嗎?
回覆刪除不錯喔 ~ 我喜歡這種反差感
ん?現代風魯迅の小説?
回覆刪除魯迅の『薬』っていう小説の中には饅頭に鮮血を
回覆刪除つけたものを食べる一節があります。オエッ!!!
魯迅の作品は深く考えずに短編をサラッと読むと
面白いです。ぜひどうぞ。